一、离休人员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1.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
2.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90%。
3.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5%。
4.退休职工工龄满15至21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0%。
5.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药费报销75%。
6.退职职工,其医疗药费报销75%。
7.住院床铺费报销60%,无论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计收住院床铺费,医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二、离休人员医保住院报销范围
1、在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未持卡就医发生的费用;
2、社保卡挂失、补(换)社保卡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3、未发社保卡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4、异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急诊除外)就医发生的费用;
5、当年度费用须在次年1月20日前申报。
不予办理情形:
1、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
2、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
4、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
5、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7、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
2021年离休人员抚恤金发放标准与去年持平。按照国家规定,离休人员是指退役、退休或被改组解散的军队、武警及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具有与法定退休年龄相同的退休条件,获得休养生活待遇的人员。
根据个人的职级、军衔、工龄、工资、服务期限等多种因素的不同,其抚恤金的数额也不同。
一般来说,离休人员抚恤金为基础抚恤金、工龄抚恤金、提高比例抚恤金和离休加级抚恤金的总和,标准也根据各地的政策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