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何雁诗并不是独生女,因为何雁诗家中有姊妹三个,其中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对何雁诗来说,她并不是独生女
“何陋之有”中的“之”学术界有两种解释:
1.“之”作助词,无词义,是宾语前置的标志;
2.“之”作代词,复指宾语“何陋”,构成复指短语,并表宾语前置。
“何陋之有”出自《陋室铭》刘禹锡:山不在高,有仙则名。
水不在深,有龙则灵。
斯是陋室,惟吾德馨。
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
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
可以调素琴,阅金经。
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
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
孔子云:“何陋之有?”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律师
何雁飞律师现为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律师,1988年从中山大学法律系毕业,中山大学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所掌握的外语有英语和日语。何雁飞律师1988年考取律师资格后,一直从事律师工作,已执业二十多年,经验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