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财政资金:国家的财政政府部门或机构对国有企业注入资金,从而扶持国企的稳健发展;
2、银行信贷资金:央行指导下的各级商业银行也是企业经营所需资金的主要渠道,商业银行提供贷款、存储款等业务,以满足各企业的不同种类需求;
3、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主要是投资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等。
1、吸收直接投资:指公司按照“共同投资、共同管理、风险负担、利润分享”的原则,直接筹集社会、集体、个人的资金;
2、发行普通股:指股份公司向股东交付并证明其通过投资公司取得有价值股份证券。普通股由公司发行,公司的原始股东具有的平等权利和义务,不受任何特殊限制;
3、发行优先股:它融合了普通股和债权的特性,筹集到的资金成为优先股,股东优先受益;
4、保存留存利润:留存利润是指公司以税后利润向股东支付股利后,剩下的由公司来支配的利润。留存利润作为公司主权资本的一部分,能给债权人提供保障,能为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举债提供了便利,也是公司筹集资金的重要途径。
1、首先,对集资群众身份、集资数额等进行逐笔登记,掌握案件的集资总人数、集资总金额、已返金额和未返金额等情况。
2、然后,专案组对涉案企业(个人)的债权清收、资产保全,以及对涉案资产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变现,用于集资款的清退。
3、最后,专案组根据清理后的剩余资金,按照集资人参与的比例给予统一的清退。
1、对于网银转账:在双方都是自己公司的两个账户的时候,转账用途可以简单填写“往来”即可,对于重要商业往来,转账用途需具体写明转账缘由,以便告知对方以及方便自己记录;
2、对于支票用途:填写如货款、劳务费、电费、水费等等,只需根据付款内容填写,简单明了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