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行政区划体系经过多年的调整已日趋完善,初步形成了三个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关联的体系,即农村行政区划体系、城市行政区划体系及少数民族地区行政区划体系。
中国城市的法定概念包括设市城市和建制镇两部分,城市分为大、中、小三种类型。大城市是指城市非农业人口超过50万的城市;中等城市是指城市非农业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的城市;小城市是指城市非农业人口在20万以下的城市。
在行政管理的工作中,中国设市城市分为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建制镇五类,其中特大城市是指城市非农业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
按照行政级别,中国设市城市又分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县级市,建制镇属于县级以下。
1.藏传佛教,又称藏语系佛教,或俗称喇嘛教,是指传入中国西藏的佛教分支。
属北传佛教,与汉传佛教、南传佛教并称佛教三大地理体系,归属于大乘佛教之中,但以密宗传承为其主要特色;
2.藏传佛教并没有小乘佛教传承,说一切有部及经量部对藏传佛教的形成,虽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不过在佛教的修行方式与戒律上,两者并不相同,也无直接必然的关系。
而从大乘佛教的判别来看,藏传佛教密教与大乘佛教显教显然是相对的;
3.藏传佛教的流传地集中在中国藏族主要聚居地区,西藏、青海、四川、甘肃、云南,蒙古,尼泊尔,不丹,印度的喜马偕尔邦、拉达克和达兰萨拉,俄罗斯的卡尔梅克、图瓦和布里亚特。
我国行政复议实行一级复议制度。这意味着,对于行政复议决定,如果当事人不服,他们不能再次申请行政复议,而是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除非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这一制度在《行政复议法》中有明确规定,旨在确保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个制度的衔接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一级复议制度的特点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这一制度确保了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同时也为当事人提供了司法救济的途径。
需要注意的是,一级复议制度并不意味着行政复议决定一定是最终决定。在某些情况下,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这意味着当事人不能再通过其他途径进行申诉或救济。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总之,我国行政复议实行一级复议制度,旨在确保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同时也为当事人提供司法救济的途径。这一制度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法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