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1、境外非居民短期旅客携带进境旅途自用黄金饰品、包括身上佩戴、旅途备换及少量馈赠亲友的黄金饰品,经海关审核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可予进境。
2、超出部分向海关申报时,需要有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证明或者原入境时的申报单登记的数量,才可以放行。如果没有证明或者超过原入境时申报单上登记的数量,那么就不允许出入境。
3、携带供旅游者购买的黄金出境时,需要由所购买的单位出具凭证,才可以出境。
可以
黄金及其制品,海关在国家规定内限额内(即50克内,制成品黄金首饰)查验放行。如超过限量部分,退回国内亲友或交当地中国人民银行收税,不准携带出入境。 个人携带的制成品黄金首饰一般不包含在内,但是数量过大也会进行检查。 个人携带自用黄金及黄金首饰进出境,重量超过200克的,应当主动向海关申报并凭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出具的《中国人民银行个人携带黄金及黄金首饰进出口准许证》办理交税、通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