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以“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运作”为基本原则进行的。
因为园区资金多来源于政府的拨款和企业的投资,政府在制定园区发展计划和政策时需要引导企业投资产业园区。
企业在加入园区后,需要主导自身的运营方向和发展路径,并通过市场竞争实现盈利。
1.政府出资运营模式:由政府出资建设和管理产业园区,园区内的企业为政府企业,政府直接收益。这种模式优点是政府直接参与管理,可以保持产业园区政策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缺点是政府对产业园区的管理和运营能力影响着园区的发展。
2.土地出让运营模式:政府通过土地出让的形式,让第三方企业建设和运营产业园区。政府主要收益来自土地出让和税收。优点是政府可以全面监管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加强产业园区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缺点是政府的主导作用可能会减弱,依赖第三方企业的运营能力高低有所不同,政策有可能不稳定。
3.混合所有制运营模式:政府建设相应的未来潜力大的产业园区,与具有相关业务知识的合作伙伴进行混合所有制的合作开发。这种模式优点是政府可以掌握一定的市场份额,保持后续发展的控制权以及深入参与产业的发展;缺点是需要政府跨部门协调运营开发,可能会面临内部沟通不畅等问题。
以上模式各有特点,适用于不同的产业和政府特定的发展战略。
产业园区的资金运营模式是多样化的,主要包括投资、融资和租赁。
产业园区通过吸引各类企业在园区内创新创业,实现本身价值的提升,投资成为最为主要的筹集资金来源。
而在园区内的定制化场地租赁、共享式办公空间共享式厂房等租赁模式同样也成为了多数园区的融资渠道之一。
此外,产业园区还可以通过金融创新手段,如债券、股权融资等形式,从银行、其他金融机构筹集资金。
总之,由于产业园区的复杂性和多元性,其资金运营模式也相应具有多重形式和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