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的扣除额是可以累计的。具体来说,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分别计算扣除额。即每个家庭成员的80000元限额可以累计。例如,假设一个家庭中有夫妻和一个未成年子女,若选择大病医疗都由父亲扣除,那么最高上限是3个80000元,共240000元。
此外,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万元的部分,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这里的1.5万元是“起付线”,8万元是限额,也就是扣除上限。
如果需要查询扣除金额,可以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手机APP首页的“年度费用汇总查询”模块查询,或者根据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上的医保目录范围内个人负担的自付金额填写。
大病医疗可以报销父母的。
因为根据我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条例》,父母可以作为居民参加医疗保险,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其中包括大病医疗费用报销。
所以,如果父母确诊为大病患者,就可以申请医疗保险报销。
此外,国家医保政策也允许子女代父母报销医疗费用,只需提供父母的医保信息和相关证明即可。
另外,对于部分低保家庭和特困家庭,医疗保险局还会提供相应的医疗救助和补贴,以帮助他们支付医疗费用。
因此,如果您的父母确诊大病,可以先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了解相关政策,并积极申请医疗报销和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