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济南户口怀孕期间的检查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销:非济南户口怀孕期间的检查费可以通过社会医疗保险进行报销。
根据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孕妇可以享受一定的医疗保险待遇。
在怀孕期间,孕妇需要进行一系列的产前检查,这些检查费用可以通过社会医疗保险进行报销。
具体的报销方式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但一般来说,非济南户口的孕妇可以通过参加当地的社会医疗保险来享受报销待遇。
孕妇需要在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时,携带相关的医保卡和个人身份证明,按照当地医保政策规定的程序进行报销申请。
一般情况下,医疗机构会提供相应的报销流程和材料要求,孕妇可以咨询医院的相关工作人员或者当地社保部门了解具体的操作步骤。
总之,非济南户口怀孕期间的检查费可以通过社会医疗保险进行报销,具体的报销方式和要求需要根据当地的医保政策进行操作。
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非济南市户籍家庭购房条件,济南市将非本市户籍家庭买房政策调整为“非本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购房的,需满足在本市累计缴纳6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条件;大专(高职)及以上学历购房者,需累计缴纳社保满3个月”,本政策自8月29日起开始执行。
社保缴纳时限减半“连续”变“累计”
仨月买房条件本科变大专
26日,济南发布非本市户籍家庭买房新政策,将“非本市户籍家庭需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近2年内连续1年,大学学历以上购房者,缴纳社保满3个月购房”调整为“非本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购房的,需满足在本市累计缴纳6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条件;大专(高职)及以上学历购房者,需累计缴纳社保满3个月”。
从政策上来看,外地人可以在济南买房的时间再次提前。这是继5月23日,济南发布适度调整楼市调控政策后,济南再一次对外地人在济购房政策的优化。
据介绍,5月23日,济南市发布适度调整楼市调控政策三项新举措,其中就包括优化非本市户籍家庭的购房条件。优化措施为: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我市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住房,在济南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由“近3年内连续2年”调整为“近2年内连续1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购房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由“6个月以上”调整为“3个月以上”。
1、限购1套住房。
2、且要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市区及三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3、非本市户籍家庭购买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至60%,商业按揭贷款最长年限缩短至25年。
4、全日制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 的购房者,与用人单位签定正式用工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以上,享有本地常住户口居民同等购房政策。
5、对引进海内外的高层次人才,可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证明,享有本地常住户口居民同等购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