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饮水水表坏了的责任归属可能因具体情况而异。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一条,供水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水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水。如果因供水人的原因导致水表损坏,供水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城镇供水条例》规定,水表的所有权通常属于自来水公司,但是用户也有保护水表的义务。如果不是用户故意破坏或违反规定使用导致水表损坏,自来水公司应该负责免费调换。
如果水表损坏是由于物业管理不当导致的,那么物业公司应该承担责任。
如果水表损坏是由于第三方行为导致的,那么责任应该由第三方承担。
因此,如果您的直饮水水表坏了,您可以先联系自来水公司或物业公司,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寻求更具体的法律建议。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城市供水条例》,水表的维修和更换由物业公司负责。如果水表坏了,租户应该及时联系物业公司进行维修。如果租户自行更换水表,则可能违法。同时,物业公司也应该定期检查水表的工作情况,确保供水正常。
如果物业公司没有落实好水表的管理责任,租户可以向物业公司进行投诉或者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因此,水表的管理责任应该由物业公司承担。
一般来说是2000us/cm左右。
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并没规定电导率指标,但标准里有溶解性总固体和总硬度指标,电导率可以粗略的估算为溶解性总固体的2倍左右,也就是2000us/cm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