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领取工伤保险待遇流程:
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江苏省的伤残补助金政策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的计算是不含加班的。加班工资并不属于基本工资,因此在计算伤残补助金时不应包含在内。根据规定,伤残补助金的资金来源是企业职工保险基金,是为受伤残员工提供临时支持的福利措施。因此在享受这一福利的同时,也要遵守有关规定,切勿滥用或违规操作。
1.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向本人档案托管机构直接申请。
2.
各区县档案托管机构将符合条件的资料汇总后,报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核,审核通过后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由档案托管机构发放至本人;
3.
各开发区档案托管机构及市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符合条件的资料汇总后,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经该市人社局复核后报市级财政申请资金,由档案托管机构发放至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