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获得特病资格:
1.申报:参保人员办理特殊疾病应向区县医保中心或医保局或其指定的机构申报。
所需资料:
⑴《重庆市居民医保特殊疾病申请表》;
⑵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复印件;
⑶本人近期2张1寸免冠照片。
2.诊断:区县医保中心或医保局每月组织诊断医疗机构和申报人员集中开展检查诊断工作。诊断医院成立的特殊疾病诊断工作组负责特殊疾病资格审核认定工作。区县医保中心或医保局对合格的人员纳入特殊疾病进行管理并办理《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资格证》;对不合格的,将申报资料和《重庆市居民医保特殊疾病申请表》退还申报人。
所需资料:本人的病史资料或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含检查原始的资料)。
1.居民用气。居民天然气一、二、三阶梯最高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039元、2.209元、2.559元。
2.执行居民类用气价格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和部队食堂用气。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089元。
3.低保用户和特困人员生活用气。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按每立方米1.96元执行。
4.非居民用气。非居民天然气(包括工业、商业、集体、CNG原料气)最高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576元,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3.686元(按质量计算为每公斤5.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