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但是这是一种违法行为。
虚开发票是指企业在未实际发生交易的情况下,伪造交易凭证,向国家税务部门申报虚假交易,在税务部门的监管下获得非法的税收返还。
第三方开票公司作为中介,帮助一些企业虚开发票,从中牟取暴利。
虚开发票属于严重经济犯罪,会对国家财政造成很大的损失,同时也损害了其他企业的利益。
因此,税务部门加强了对涉嫌虚开发票的企业的监管和惩处力度,开展了各种措施来遏制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此外,作为企业,应该依法依规申报纳税,遵守法律法规,不参与虚假交易,维护税收的正常运行和国家的利益。
,因为这个观点太容易被归谬了:
1.在实务中为他人虚开、介绍他人虚开、中间链条的虚开、为他人代开发票,基本上均不可能有骗取税款的目的,因为:这些虚开的行为人的目的不是骗取税款而是赚取开票费或开票费差价。
2.由于增值税系一个环环征税、环环抵扣的税种,是否造成了国家增值税税款被骗,除非能够同时查到票源地和税款受益方虚开,实际上很难判断国家增值税税款是否判断,因为:受票方因为虚开多抵扣了多少税款,开票方通常会因为虚开多增加多少应纳税额;除非开票方存在票货分离(或票购剥离)、增值税税收优惠、走逃行为时,否则虚开不会导致国家增值税税款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