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医保的报销标准是:每年度起付标准300元,治疗统筹疾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城镇职工按80%报销,城镇居民按50%报销。一个医疗年度内不能超过慢性病最高支付限额。当慢性病患者在一个年度内的诊疗费用,一个病种超过500元,二个病种超过700元,三个病种超过900元时,可以在慢性病医保范围内按60%的比例予以报销,全年累计报销限额总计为3000元。
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就诊结算先用固定帐户。固定帐户用完后,有慢性病特殊病的人员,慢性病特殊病进入门诊自付段,自付段用完后,进入慢性病特殊病专项门诊。门诊自付段暂定为360元。
除急诊以外,参保人员必须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所发生的异地就医费用才能直接结算或报销。异地就医费用有以下两种结算方式:
1、刷卡直接结算:参保人持江苏省统一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就医时,可刷卡直接结算。医疗费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个人直接现金支付或个人账户支付,应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
2、先垫付后报销:参保人先自己全额垫付医疗费,再凭疾病诊断证明、费用发票等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苏州医保离职后一般不可以取现。医保个人账户的余额通常只能在就医、购药等特定用途上使用,不能直接提取现金。离职后,个人可以继续使用医保账户余额,但不能将其提取出来。具体的规定可能会根据当地医保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机构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