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遭受工伤事故损害,需要认定工伤的,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或者由职工本人、近亲属或工会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社保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会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并在受理申请后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手续:
1、由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向就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派出所劳动保障大队)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就业失业证明、工伤认定申请书(原件)、体检报告(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2、根据申请材料的完备性,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审核无误,则把申请材料附上报告,报送就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审查。
3、就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接收申请材料后,要求申请人到工伤职业病防治机构进行体检检查,并由有关单位提交体检报告,根据报告及其他材料,结合证人陈述与否认和医务结论,对申请工伤认定情况进行审定。
4、就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审定基础上,出具工伤认定书,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
1、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向就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附上报告报送就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3、就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求申请人到工伤职业病防治机构进行体检检查,并由有关单位提交体检报告。
4、根据报告及其他材料,结合证人陈述与否认和医务结论,对申请工伤认定情况进行审
会通知
工伤职工无论是否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受理决定或者工伤认定决定都会通知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不予受理决定书》,送达申请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在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