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东方兰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是否属于公积金缴纳方的问题,我们需要了解一些相关的背景知识。根据国家规定,企业在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时必须同时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而具体是否属于公积金缴纳方还需查询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发布的官方名录。
至于福建东方兰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是否属于该名录中的公积金缴纳方,在没有更多信息的情况下,我无法给出确切答案。建议您可以直接向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者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咨询以获得准确回复。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属于,挺好的
法定代表人:阙德义
成立时间:2020-07-29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企业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幸福街道永福路28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