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步骤:
1、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异地就医慢病社会救助卡。
2、按照申请的材料填报《异地就医慢病社会救助市民卡申请表》,并破折号盖章。
3、在约定的时间内,参加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社会救助保障规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参训证明。
4、完成相关程序
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3、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4、用人单位时,可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有效证件至所属的区县医保中心办理,然后由用人单位将《医保卡》发给参保人
慢性病卡异地可以办理的。办理所需携带资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办理,具体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申报材料:1居民身份证2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3申报病种相关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专用章)4相关的影像学资料(如X光片、CT片及检查检验报告单等)。